为加强企业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意识,提高企业自行监测管理水平,切实保障监测数据质量,9月5日,贺州市生态环境局举办企业自行监测管理工作培训会。局党组书记、局长孙召阳出席会议并作开班动员讲话。
开班仪式
在培训会上,孙召阳介绍培训的目的,并对企业自行监测管理工作提出明确的意见。动员全体参会人员要提高认识,正确处理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关系,增强做好企业自行监测工作的责任感;各派出机构要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督促指导企业做好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等工作,在各县区持续开展相关培训;排污单位要从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做好相关工作。
培训会上,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正处长级监察专员杨宏斌解读了自行监测相关政策法规与管理要求;局法规与标准科负责人讲解相关典型案例。他们通过深入浅出解读相关条例、规程,用典型案例为排污单位分析日常管理要点,解答疑问,助力提升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规范性。
通过本次培训,排污单位和监测机构进一步认识自行监测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了法律意识,提高了生态环境保护的专业知识。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持续强化对排污单位的现场指导帮扶,提高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信息公布工作的效率,为今后开展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保障。
自治区贺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市生态环境局相关科室、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社会生态环境检测机构及相关企业环保负责人约150人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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