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表彰第一届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桂委〔2024〕147号),对全区50个先进集体和100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其中贺州市昭平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卢一佳继荣获“2021广西最美环保人”荣誉之后,又获得第一届“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卢一佳同志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立县战略,热爱环保事业。推动昭平县曾荣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和自治区级生态县命名表彰,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材料被评审专家推荐为广西模板。
卢一佳同志具有较丰富的环保工作经验,在工作中能持续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新理念。经常作为县委党校的客座老师,连续5年给科级领导干部培训班上课,宣讲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新理念,培训学员达4000多人次。积极做生态文明宣传者践行者,组织创建广西环保宣教基地一个、第一批广西生态特色文化旅游示范村一个、引导成立公益环保组织一个,组织谋划每年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全民环境保护意识。
卢一佳同志有坚定行动决心,坚持主责主业。强化水源地保护目标,组织优化县城及三个乡镇饮用水水源地调整,对桂江渔船餐厅污染问题长期威胁桂江水质及景观难题,制定方案,采取强有力措施。积极发挥整改办督导作用,每年认真组织开展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环境质量考核工作,加强江河水质监管监测,桂江水质连续6年排名进入全国前30名。
卢一佳同志长期组织和参与全国生态示范区、国家生态县和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编制和申报工作,取得较好成效。曾组织获得命名国家级绿色学校1所、自治区级绿色学校15所、自治区级生态乡镇8个,圆满完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命名后三年复核全部材料及录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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