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重点关注 |
办结情况 |
1 |
d2hz202310270059 |
钟山县清塘镇英家村委在距离溪坡寨民房约200米的地方,有一英家村的村民新建坟墓,面积大约几百平方米,挖掘山石,砍伐樟树,破坏生态,引起纠纷,请有关部门尽快来人处理。 |
钟山县 |
生态 |
2023年10月30日钟山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群众举报问题部分属实,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1.反映“钟山县清塘镇英家村委在距离溪坡寨民房约200米的地方,有一英家村的村民新建坟墓,面积大约几百平方米”问题部分属实。墓地位于下街村与溪坡寨村之间存在争议的地块,地块面积约20平方米,地块清表面积约为100平方米,与信访人反馈坟墓面积大约几百平方米事项不一致。墓主谢某情在该地块新建墓穴4个。因群众纠纷,4座墓穴均处于停工状态,4座墓穴主体均未建成,未投入使用。 2.反映“挖掘山石,砍伐樟树,破坏生态”问题部分属实。现场未发现挖山石现象,墓穴所在位置为一般灌木林,非经济林或公益林,也未涉及古树。建造人在建造墓穴过程中清除了几棵樟树等杂树,树木直径约5厘米左右。 3.反映“引起纠纷,请有关部门尽快来人处理”问题属实。2023年10月19日下街村村民在修建该墓地时,溪坡寨村民集中约40人进行阻止并扬言要打架,清塘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并进行了调解,告知墓主将墓地暂时维持现状不要动工。自10月19日调解矛盾以来,墓地维持现状未动工。 |
部分属实 |
根据相关规定,单座坟墓硬化面积不能超4平方米,目前建造的4座坟墓硬化面积均未超过4平方米。为防止墓主继续扩建,钟山县民政局电话联系墓主并提醒其立即停止扩建,单座坟墓硬化面积不能超4平方米;建议其坟墓搬迁安置做深埋处理,防止建成硬化大墓。同时,清塘镇人民政府持续关注矛盾纠纷,做好调解处理。 |
无 |
否 |
阶段办结 |
2 |
d2hz202310270060 |
平桂区鹅塘镇湴田村世鑫石场周边都是村庄、农田,该石场在开采时产生的粉尘污染周边的环境,爆破时掉落的碎石使4~5亩的农田无法耕种,爆破作业时产生的冲击波致使几户村民的房屋被震裂变成危房。该石场还占用约3亩农田改作停车场,请督察组来人处理。该信访事项与第八批d2hz202310170021、d2hz202310170022、d2hz202310170026,第九批d2hz202310180029,第十批d2hz202310190034、d2hz202310190035反映事项部分重复。 |
平桂区 |
生态 扬尘 |
2023年10月19日平桂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群众举报问题部分属实。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群众反映的世鑫石场实为贺州市平桂区鹅塘镇湴田西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位于平桂区鹅塘镇湴田村、栗木村交界处,采矿权人为贺州市合盛石材有限责任公司,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为300万吨/年。已取得采矿许可证、环评批复、排污许可证。 1.反映“平桂区鹅塘镇湴田村世鑫石场周边都是村庄、农田”问题属实。湴田西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东面为湴田村,距离湴田村居民区大约400米,南面是农田,西面为栗木村,距离栗木村约1000米,北面是山丘。 2.反映“该石场粉尘污染”问题部分属实。10月28日现场检查时,该矿点未开工,破碎生产线未生产。经调阅企业视频监控和现场核实,10月21日后就停工。企业提供的2023年5月监测报告显示厂界噪声、颗粒物排放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爆破过程中会有少量粉尘飘到附近农作物上。 3.反映“农田无法耕种”问题部分属实。公司对采矿许可证范围外100米到至150米的耕地进行租赁(该公司允许村民继续耕种),用作接受少数的爆破个别飞石缓冲区域,并明确爆破期间农田承包者不得进入,现场检查时,缓冲区域外没有爆破飞石。之前确实存在矿山基建期爆破作业产生碎石未及时清理,滚落到下方耕地现象,10月19日现场检查时,有少量零星飞石滚落在矿区周边的农田内,现场要求企业组织人员、机械对在农田范围内的零星飞石开展清理工作。10月28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已对该碎石进行清理并复耕,矿区周边农田里无碎石。 4.反映“村民的房屋被震裂变成危房”问题不属实。湴田西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的爆破点距离周边的居民区300米以外,贺州市合盛石材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第三方对该石场爆破振动进行技术鉴定,取得符合爆破相关规定的技术鉴定报告,结果显示该矿山爆破产生的振动对湴田村等周边民房的主体结构是安全的,且矿山过去的历次爆破对周边民房的主体结构是安全的。2023年10月19日,经平桂区住建局现场查看最近有裂缝的3座民房,群众反馈房屋重要结构部位未见明显的结构性破坏,墙体裂缝为水平裂缝,温度裂缝可能性较大。2023年10月28日现场检查时,没有发现矿区周边有新增被震裂住房。 5.反映“该石场还占用约3亩农田改作停车场”问题属实。现场检查时,合盛石材公司确实有车辆停在耕地中,该耕地是农庄租赁用于建设成为停车场,后农庄将此停车场租给合盛石材公司作为停车场,合盛石材公司未对该停车场扩建。平桂区自然资源局现场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自行拆除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6.反映“每天早上七点到晚上九点开采作业时产生的噪声扰乱了村民的生活”问题不属实。合盛石材公司2022年9月27日与广东中安爆破公司的法人代表签订《爆破工程施工服务协议书》,持有《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一级,晚上不具备爆破条件。查看监控记录,爆破时间大部分为上午11:30-12:30,偶尔为下午2:30-3:00,没有发现晚上爆破行为。企业提供的2023年5月监测报告显示厂界噪声、颗粒物排放达标。 |
部分属实 |
1.要求湴田西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规范开采作业。 2.因矿山基建已期满,2023年10月19日平桂区应急局下发《关于责令贺州市合盛石材有限责任公司贺州市平桂区鹅塘镇泣田西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停止安全设施基建的通知》,要求企业自10月21日起停工停建,在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之前不得进行采矿活动,做好首采平台等临边临涯的警戒,确保相应的平台整齐、平整,达到安全许可的安全条件和标准。10月21日起企业已停工停建。 3.2023年10月20日,平桂生态环境局对贺州市合盛石材有限责任公司下发整改通知,要求企业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10月28日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已对厂区内主要道路地面硬化,完善了生产区内截排水沟、沉淀池设施,产品堆场均采取了遮盖措施,基本完成整改。现场要求贺州市合盛石材有限责任公司加强降尘设备的投入和使用。 4.要求合盛石材对矿山基建期爆破作业形成的、已堆积在基建平台作业面背部山脚区域的滚石进行临时覆盖,并限期清理。同时做好矿区排水沟(渠)等水土保持设施的建设。 5.要求湴田西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恢复停车场土地原状。10月29日,企业已安排勾机对农田进行清理并恢复。 6.已要求企业和爆破单位改进爆破作业方式,尽量减少或避免爆破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扰民现象。 |
无 |
是 |
阶段办结 |
3 |
d2hz202310270061 |
平桂区鹅塘镇湴田村世鑫石场开采时产生的粉尘污染周边的环境,爆破时产生碎石掉落到农田无法耕种,村民的房屋被震裂下雨时漏水,希望有关部门及时处理。该信访事项与第八批d2hz202310170021、d2hz202310170022、d2hz202310170026,第九批d2hz202310180029,第十批d2hz202310190034、d2hz202310190035,第十八批d2hz202310270060反映事项部分重复。 |
平桂区 |
生态 扬尘 |
部分属实 |
无 |
是 |
阶段办结 | ||
4 |
d2hz202310270063 |
平桂区鹅塘镇栗木村世鑫石场作业时产生的粉尘影响了农业生产,放炮时产生的冲击波震裂其房屋,每天早上七点到晚上九点开采作业时产生的噪声扰乱了村民的生活。该信访事项与第八批d2hz202310170021、d2hz202310170022、d2hz202310170026,第九批d2hz202310180029,第十批d2hz202310190034、d2hz202310190035,第十八批d2hz202310270060、d2hz202310270061反映事项部分重复。 |
平桂区 |
生态 扬尘 |
部分属实 |
无 |
是 |
阶段办结 | ||
5 |
d2hz202310270062 |
在富川县富阳镇新坝村委虎头村下虎头自然村与北浪村交界处的龟石水库旁,有人建鱼塘养鱼,影响龟石水库的环境。 |
富川 瑶族 自治县 |
水 |
2023年10月29日至31日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群众举报问题部分属实,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群众反映的鱼塘为自然形成,面积约15亩,已存在约30多年,处于龟石水库库区内的181.5水位和龟石水库准保护区范围内,但未在龟石水库湿地公园范围内,水源主要来自天面水。鱼塘所有人是廖某诚,目前由黄某飞经营,黄某飞自2021年起养殖桂鱼,2023年6月底投放了5万尾鱼苗,现约有2万斤桂鱼。鱼塘配有以下设施:投料喂鱼平台1个、投料机1台(已损坏),安装监控设备2台,增氧机2台,据向塘主了解,塘内养殖有大概2万斤的桂鱼。现场检查时,鱼塘内水体外观微绿,沿着鱼塘与龟石水库连接边界进行现场勘察和咨询,未发现鱼塘设有排口,连接边界龟石水库内水质清澈,未发现污染龟石水库水质的情况。2023年1-10月龟石水库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标准,达标率为100%。 |
部分属实 |
1.2023年10月29日,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要求黄某飞不得从事投料行为,拆除喂鱼机等养殖设备。黄某飞签订了不投料承诺书,承诺2023年12月31日前处理完桂鱼,不再进行养殖。 2.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将责成富阳镇人民政府、县水利局加大龟石水库区域巡查频次,举一反三,确保龟石水库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
无 |
否 |
阶段办结 |
6 |
x2hz202310270064 |
1.八步区城东街道桂东广场贺州福建商会楼下及凤鹅塘路与大兴街交叉口鼎晟国际花园南门等多家商铺(夜猫子小黄鱼、古法烧烤、明仔狗肉馆、咱家小烤、92烧烤、微醺营地精酿小酒馆)晚上9点后跨门槛经营。2.营业期间(21点至凌晨3、4点)市场喧哗影响周边居民休息。3.桂东广场下火堂商铺外多家流动商贩夜晚露天烧烤,影响市容市貌。本人及邻居从2022年9月至今多次在贺州市12345平台反映情况,但仍未得到解决,望相关部门重视,解决以上问题。该信访事项与第十六批受理编号d2hz202310250046反映事项重复。 |
八步区 |
噪声 |
2023年10月26日至30日贺州市人民政府组织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群众举报问题基本属实。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1.反映“多家商铺晚上9点后跨门槛经营”问题基本属实。该区域存在噪声、油烟扰民问题夜宵烧烤的店铺有7家,分别是古法烧鸡、寻味瑶家油茶馆、夜猫子小黄鱼、廖哥土鲫鱼、92烧烤、咱家小烤、桂梧鑫淼牛肠酸,均是住宅小区内的商铺,住宅小区摊点物业已收到相关费用。跨门槛经营行为均在小区物业红线管理范围内,物业对红线内商铺进行管理,已办理摊位证并收取摊位费。 2.反映“营业期间(21点至凌晨3、4点)市场喧哗影响周边居民休息”问题基本属实。因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晚上执法巡查时间一般是到22:30结束,在城管执法巡查结束后,店铺在不受监管约束的情况下,会出现噪声扰民问题。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现场执法时要求店铺在深夜经营时降低噪音,不得扰民,否则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3.反映“桂东广场下火堂商铺外多家流动商贩夜晚露天烧烤,影响市容市貌”问题基本属实。该区域流动商贩有5家,分别是捌方螺蛳粉、恒记小食螺、金记湛江生蚝、桂林风味海姨油炸铁板烧、秘制炸串,均在桂东广场小区的范围,并且小区物业已收相关费用。 4.反映“本人及邻居从2022年9月至今多次在贺州市12345平台反映情况,但仍未得到解决,望相关部门重视,解决以上问题”问题基本属实。2023年以来市城市管理部门多次收到12345市民热线电话反映上述区域噪声、油烟污染问题,现场通过向经营者宣传法律法规、批评教育、责令整改等方式,督促正常使用油烟净化器、约束顾客不得大声喧哗、猜码,同时将处理情况回复投诉者。 |
基本属实 |
1.2023年10月26日晚,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执法人员责令上述7家夜市烧烤店铺在深夜经营时,约束好顾客不要出现大声讲话、猜码、吵闹等行为,做到文明用餐用食,不得出现噪声扰民行为,同时按要求使用油烟净化器,不能超标排放油烟。如构成噪声污染、油烟污染行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严格进行处罚。 2.2023年10月27日至30日晚,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执法人员连续四日继续对该区域的夜宵店铺进行巡查监管,要求各夜市店铺严格约束顾客、降低噪声,正常使用油烟净化器,杜绝噪声、油烟污染。 经过5天的联合整治,该区域夜宵店铺按照要求进行了整改,未发生噪声污染、油烟污染扰民情况。下一步,市城市管理局将持续对该区域油烟、噪声污染情况进行监督执法,妥善处理解决油烟、噪声污染问题,确保整改到位,落到实处。 |
无 |
否 |
阶段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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