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2022-1122826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贺州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2022年10月10日 |
标 题: 贺环发〔2022〕23号 贺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贺州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非辐射类)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管理规定(2022年修订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贺环发〔2022〕23号 |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10日 |
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
为实现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规范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机构改革情况,我局重新修订了《贺州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非辐射类)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管理规定(2022年修订版)》,按环境影响程度,实行环评审批分类管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贺州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非辐射类)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管理规定(2022年修订版)
贺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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