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鹏代表:
我局收到您提出的《关于解决贺街镇秸秆禁燃工作存在问题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该建议办理,立即组织业务科室进行专题研究讨论,现将相关工作情况答复如下:
一、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严峻,秸秆禁烧工作十分必要
由于我市地处湖南—广西两省污染物传输通道东侧,受北方污染团传输影响明显,加之我市地形地貌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一旦出现大规模的秸秆露天禁烧现象,将会对我市城区的大气环境质量造成严重影响,特别是11月至次年1月冬春季天气容易出现静稳状态,秸秆露天集中焚烧极易造成污染天气。为此我市于2019年印发《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区域的通告》(贺政规〔2019〕9号)文件,划定了禁烧区和限烧区,贺街位于我市南风面,与城区距离较近,在贺街镇开展秸秆禁烧工作尤为必要。2023年在全市上下秸秆管控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市12月未出现大气污染天,并在极其严峻大气形势下完成了自治区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智能监控系统是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保障
为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发展生态农业、建设美丽乡村、打赢蓝天保卫战,做好秸秆焚烧智能监控系统尤为重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9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计划》、《关于印发广西秸秆禁烧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贺州市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在加快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同时,需借助科技手段通过建设秸秆禁烧智能化视频监控监管系统,建立人防 技防相结合的监管工作机制,提高秸秆禁烧的巡查力度。为此,我市分别于2019年、2020年建设秸秆禁烧智能监管系统共计29套,其中贺街镇共有3套,主要监控高速公路、铁路沿线两侧二公里范围内的区域。为了进一步优化智能监管系统点位,使其充分发挥监控警示作用,近期我局正开展优化选点工作,届时将对全市的监控点位进行分析优化。
三、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2021至2024年我市共收到中央和自治区有关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资金2490万元,主要用于秸秆禁烧监控体系建设、网格监督员交通及巡查、奖励有效举报、宣传以及支持秸秆综合利用。
四、完善秸秆禁烧激励措施
贺州市在2020年印发了《贺州市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工作奖惩考核方案》,市生态环境局自2020年始对各县(区)进行秸秆禁烧工作进行考核,并下发奖补资金,今年我局将进一步优化奖励机制,推动秸秆禁燃变成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五、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贺州市农业农村局 贺州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贺州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贺农规〔2021〕1号),农机购置补贴范围优先我市粮食等主要农作物生产所需的育秧播种、高效植保、收获加工、秸秆还田离田等支持农业绿色发展机具的补贴需要。2021至2024年我市共筹措农机购置补贴相关资金2400.98万元,提高了我市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推行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
六、加强对秸秆综合利用宣传和技术指导
八步区人民政府开展了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春季行动,由区农业部门组织人员深入辖区规模养牛场、有机肥和食用菌生产企业等秸秆加工利用主体进行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宣传推广,向企业和个体户发放《贺州市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条例》、《秸秆就地还田肥料化利用技术规程》和《〔农技推广〕秸秆还田技术》等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宣传资料,对秸秆综合利用实施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秸秆禁烧工作要求,做好我市秸秆露天焚烧管控工作,进一步优化完善我市秸秆禁烧智能监管系统,提高秸秆焚烧防治和监管执法的精细化、科学化、信息化水平,为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提供技术手段。
欢迎人大代表继续监督、指导我们的工作。
贺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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