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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97条代表建议的答复 (b类) -九游会国际

发布日期: 2024-06-17 10:00

唐丽红代表:

收到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整治农村黑臭水体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该建议办理,立即组织业务科室进行专题研究讨论,现将相关工作情况答复如下:

一、组织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

2020来,我市严格按照《广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试行)》要求,农村黑臭水体实行动态管理的方式,每年都组织各县区进行排查,以乡镇初查、县级审核、市级复核的工作机制,乡镇采取资料搜集、现场勘验、座谈讨论、问题分析等多种方式,逐村全面排查黑臭水体认定工作,汇总后上报县(区)人民政府进行审核,再报市级复核,最后确定全市农村黑臭水体名单。目前我市暂未排查出农村黑臭水体。

、农村生活污水项目建设开展情况

2010年以来,贺州市共争取中央及自治区等各类专项资金5000多万元、地方政府配套资金226多万元,用于建设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目前已完成建设142套,其中:八步区26套、平桂区11套、钟山县11套、富川瑶族自治县74套、昭平县20套。均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委托第三方运维公司进行运维,并保障运行经费。

贺州市709个行政村,目前已经累计完成204个行政村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农村生活污水管控率为28.8%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组织各县(区)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排查。继续组织各县加强辖区内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实施动态监管。

(二)积极申报项目,争取建设资金。坚持政策为大、项目为王、环境为本、创新为要”,积极谋划项目。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扩大污水管网铺设,有效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助力乡村振兴。

(三)联合农业农村部门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为有效提高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效率,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目标,联合农业农村部门根据《广西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指南》对辖区内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改厕改卫有效衔接进行指导推进。

(四)加强宣传。利用各种渠道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黑臭水体整治的认识和参与度。

欢迎人大代表继续监督、指导我们的工作


贺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6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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