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
经研究决定,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如下:
孙召阳: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局全面工作,分管人事工作。
林裕旺: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办公室、后勤管理、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信息化、绩效考评,生态环境政策、规划等综合业务;负责财务、科技、审计,基建,新闻审核和发布,指导生态环境舆情收集、研判、应对;负责宣传教育、业务培训、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建设、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表彰、民族团结及乡村振兴联系点等工作。
分管办公室、综财科、宣教办、基建办、富川生态环境局。
负责联系市环委办日常工作,联系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市政协经济和人口资源环境委。
左湘: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水环境、环境审批、技术评估、营商环境和招商项目等工作。
分管水生态环境科、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行政审批办公室、政务中心环保窗口)、项目办、钟山生态环境局。
黄嘉毅:副局长
负责大气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与减排管理、自然生态保护与固废管理、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重金属污染防治、环境监测、核与辐射安全的日常检查和监测、环境保护科学研究等工作。
分管大气环境科(应对气候变化办公室)、自然生态保护与固废管理科、监测科、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八步生态环境局。
联系贺州市突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广西贺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覃邦余:党组成员、总工程师、三级调研员
负责党建、党风廉政、机关纪委、拥军优属、乡村振兴、土壤生态环境等工作。
分管党建办、机关纪委、土壤生态环境科、昭平生态环境局。协助孙召阳同志分管人事工作。
联系贺州市纪委监委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
于秀玲:党组成员、支队长
负责环境执法、应急、信访、法规与标准、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突出环境问题整治等工作。
主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全面工作,分管法规与标准科、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平桂生态环境局。
联系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贺州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杨巧莹:二级调研员
负责工青妇等工作。
协助林裕旺同志分管宣教办。
联系环保学会、环保产业协会。
贺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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