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贺州市环境执法,提供法律保障,助力我市生态环境局及各派出机构依法行政,提高生态环境部门执行力和公信力,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的相关文件精神,经贺州市生态环境局对各投标律所条件综合考虑及审定,拟聘用下列人选为贺州市生态环境局的法律顾问,聘用期限为2年,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拟聘请人选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贺州市生态环境局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j9九游真人游戏第一品牌的联系方式,过期不予受理。公示人选如下:
卢红平 广西汇豪律师事务所
公示时间:2021年 5月31日-6月6日(共7天)
贺州市生态环境局地址:贺州市南环路羊角山路段,联系电话:0774-5696026。
贺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5月28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