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质量改善,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的通知》要求,我局在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2024年贺州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并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审核通过。现将名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
附件:2024年贺州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
贺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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