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普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你公司提交的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材料,我局按照《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环办科技〔2018〕5号)及相关要求,组织专家及有关部门代表对你公司开展的清洁生产实施情况进行审查。你公司开展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及成果符合评估规范要求,上报资料齐全,同意通过本轮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同时,你公司在进一步落实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要求后,应及时向我局申请本轮清洁生产审核验收。
贺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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