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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环审〔2023〕16号 关于贺州高能环境医废处置有限公司二期项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的批复 -九游会国际

发布日期: 2023-05-12 09:00

贺州高能环境医废处置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桂环发〔2013〕41号)等要求,我局组织贺州市八步生态环境局和特邀专家对你公司进行现场核查,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贺州高能环境医废处置有限公司(原贺州市京能医疗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设施位于贺州市八步区莲塘镇新燕村九牛寨大发冲。2021年6月3日我局以《贺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贺州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贺环审〔2021〕18号)同意该项目建设,2022年5月13日对你公司核发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证号:hzbb2022001),项目于2022年9月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二、你公司基本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延续申请相关条件要求。本次提交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书、年审报告及环境保护监测报告等材料基本齐全,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核准经营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类别为医疗废物(hw01:841-001-01、841-002-01),核准经营规模为10.0吨/天,证号:hzbb2023001,有效期自2023年5月12日至2028年5月11日止。

三、你公司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须严格遵守危险废物经营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批复要求,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请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一)加强公司各项收集、运输、处置、监测等管理制度建设,明确责任部门及责任人,认真落实各污染防治责任制度和环境风险防治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二)完善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完善危险废物处置操作规程、设备运行记录、危险废物台账记录等,并做好医疗废物收集处置情况记录,依照相关规定做好危险废物管理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

(三)医疗废物处理应符合医疗废物高温蒸汽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76—2021),蒸煮灭菌时间不得少于45分钟。

(四)按照环评批复及排污许可证等有关规定的监测因子和监测频次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定期对外公布。

(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的种类及规模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规范执行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在许可证到期届满30个工作日向我局重新申请换证。

(六)依法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定期对危险废物经营活动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符合相关要求;每年2月底前向我局提交上一年度危险废物经营年审材料,通过年审方可继续开展经营活动。

四、请贺州市八步生态环境局负责做好贺州高能环境医废处置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发现环境问题及时报告我局。各级部门监督检查发现企业存在较大环境问题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整改或经整改仍不符合管理规定的,我局将依法吊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贺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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