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县(区)林业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局、各有关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
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查处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项目的通知》要求,再次对全市自然保护地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进行排查核实,强化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市生态环境局、林业局联合开展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排查核实工作。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1年5月1日-14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工作方式
各县(区)林业、生态环境局以及保护区管理机构进行彻底自查,市生态环境局、林业局联合适时开展督导检查。
三、重点内容
再次对全市自然保护地内不合法、不合规项目进行彻底排查,尤其是风景名胜区以及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自然公园,要进一步详细核实确认,整理排查结果及相关佐证材料并形成台账,确保排查整改到位,不留死角。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县(区)生态环境局、林业主管部门以及保护区管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国际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湿地保护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原国家环境保护部和国家林业局等10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发〔2015〕57号)等文件要求,在全面系统排查自然保护地范围涉嫌不合法不合规建设项目的基础上,厘清自然保护地内建设项目管理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尊重事实、尊重法律,及时妥善处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
(二)请各县(区)生态环境局、林业主管部门以及保护区管理机构将排查发现新增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查处情况报告以及台账(附件1,台账填报请参考“绿盾”台账格式)。发现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属于广西“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台账(附件2)问题点位的,请在原台账基础上用修订模式进行更新完善,并于5月8日前上报工作报告和问题台账、整改情况。
(三)未尽事宜,请与市生态环境局自然生态保护与固体废物管理科联系。联系人及j9九游真人游戏第一品牌的联系方式:卢薇,0774-5696058;邮箱:hzszrgf@163.com。
贺州市林业局 贺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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