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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生态环境局 贺州市林业局 关于开展自然保护地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 -九游会国际

发布日期: 2022-04-01 10:30

各有关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各有关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

根据《贺州市生态环境局 交通运输局 水利局 农业农村局 林业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市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贺环发〔2021〕19号)要求,定于4月-5月对全市自然保护地进行全面排查,强化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市生态环境局、林业局联合开展自然保护地专项排查工作。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2年4月-5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方式

此次检查从市生态局、林业局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对我市的5个自然保护区、5个森林公园、3个风景名胜区、3个湿地公园进行排查整治,采取调阅档案、现场核查等方式进行检查。

三、重点检查内容

(一)加强生态红线区域保护,筑牢开发建设不敢逾越的“高压线”。

(二)重点核查自然保护地内非法采矿、探矿、房地产、水(风、光)电开发、挖沙采石,以及核心保护区内的旅游开发建设等破坏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的人类活动。

(三)对经批准同意在自然保护地内开展的建设项目,加强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生态保护措施落实到位,进行全过程跟踪,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四)近三年“绿盾”未完成整改问题的实地核查整改;被媒体曝光或群众举报的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问题,特别是未完成整改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处理情况。

(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下发的问题(线索)清单(通过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监管系统下发)进行核查。

(六)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教育情况,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情况,普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知识。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以及保护区管理机构按照检查工作要求全面梳理中央环保督查、绿盾行动、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排查等行动及自查发现的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分门别类归档整理并建立案卷档案备查。市生态环境局各派出机构对违法行为查处。

(二)请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以及保护区管理机构将排查发现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查处情况报告以及台账(附件1,台账填报请参考“绿盾”台账格式)。并于4月30日前上报工作报告和问题台账、整改情况。

(三)请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准备好实地检查所需地图、gps等工具,并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四)未尽事宜,请与市生态环境局、林业局联系。联系人及j9九游真人游戏第一品牌的联系方式:卢薇,0774-5696058,邮箱:hzszrgf@163.com。陈勇明,0774-5123761,邮箱:hzslyjstbhk@163.com。

附件:1.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台账

      2.检查情况表

贺州市生态环境局          贺州市林业局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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