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自2021年3月1日实施,为加强排污许可管理,2月24日,贺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全国宣传贯彻《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视频会议,通过对立法过程的了解、主要内容的解读以及排污许可执法管理工作进展等内容对《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进行学习。
视频会后,贺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坚立即组织干部职工对《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进行全面学习,从明确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范围和管理类别、规范申请与审批排污许可证的程序、加强排污管理、严格监督检查、强化法律责任等方面,对排污许可管理工作予以解读。并提出: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做好排污许可证日常管理,加强对《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宣贯,以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台账记录、执行报告为手段,压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推动主动守法,同时推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转变角色、找准自身定位、履行好监管职责,切实把《条例》贯彻落实到位。
通过本次学习,有效地提高了干部职工对排污许可制的认识和理解,力争成为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行家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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