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支持ipv6

贺州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九游会国际

发布日期: 2022-01-20 17: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贺州市生态环境局编制。报告全文包括:一、总体情况;二、贺州市生态环境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三、贺州市生态环境局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数据信息均上传至广西集约化门户平台上的贺州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xhz.gov.cn)贺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sthjj.gxhz.gov.cn)进行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贺州市生态环境局联系(地址:贺州市南环路羊角山路段贺州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42899;电话:0774-5696059电子邮箱:hzsthjxjzx@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贺州市生态环境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自治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聚焦重点领域,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着力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贺州市生态环境局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深化公开内容,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贺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1131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289条,环境要闻322条,发布机构概况、政策解读、九游会国际的公告、环评影响评价、生态环境执法、环境质量、污染防治、生态自然等信息659条。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共496条。“贺州生态环境”微博发出信息3762条,其中原创272条,粉丝885人;“贺州生态环境”公众号发出信息1490条,其中原创274条,粉丝1132人。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并按相关规定进行了回复。全年未发生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全面梳理政务公开栏目,细化公开内容,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明确了责任主体、公开方式和公开时限。2021年,我局未制发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1年对我局信息公开平台进行了梳理,优化网站的管理维护、页面设计,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中央环保督察在广西等4个专栏,突出展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特点。充分利用贺州生态环境微博、贺州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全方位、多角度宣传生态文明理念和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有效促进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及时研究、调度、安排信息公开工作,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2021年,我局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未发生被追责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4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1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1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1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度,我局虽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良好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对信息公开属性界定把握不够准确;信息公开的格式编制不够规范。针对问题,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的学习培训,抓好文件属性源头认定工作,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方式,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贯彻落实《2021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上要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根据自治区开展基层政务公开要求全面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编制事项标准目录,明确了公开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渠道载体、对象和方式,有力推动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