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及《贺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特编制本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通过贺州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http://sthjj.gxhz.gov.cn)进行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贺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贺州市南环路羊角山路段贺州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42899;电话:0774-5696011)。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本单位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抓、业务科室(单位)具体落实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设专人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不定期开展局内部信息公开工作督查,及时查缺补漏,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完善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完整、安全。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继续建立健全信息采编、报送、审核、发布等工作制度,规范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流程。坚持“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做好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政策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同步发布公开,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按要求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在局网站上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和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对网站进行全面改版升级,优化了网站页面、栏目设置,完成了数据迁移、域名注册、网站备案及关停等工作。加快落实政府网站ipv6改造,并通过国家ipv6发展监测平台监测合格。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宣传,采取多种渠道,通过媒体发布20多篇稿件,组织参与3次新闻发布会,及时回应群众的重大关切,向社会主动公开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充分利用了政务新媒体优势,实行“每工作日更新”制度,及时传递环保声音、发布权威信息,进一步提升了生态环境信息的覆盖面。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等监督情况
我局认真配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考核、社会评议工作,未发生被追责情况。
(六)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1.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围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等重要环节,严格落实“查处一件、上报一件、公开一件”的要求,依托“一台一报一网”及时公开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成效,聚焦问题整改、案件交办,推动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有效传导压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在网站发布信息10条,贺州电视台播出有关新闻1条,贺州日报刊发10篇。
2.推进环境质量状况信息公开。2019年,共公开发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周报16期、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月报6期、各县(区)空气自动站排名通报12期;网站j9九游真人游戏第一品牌首页专栏链接广西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平台,向公众公开城市空气环境质量预报信息;每月向社会发布全市地表水水质监测结果、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等信息。
3.推进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开污染源监测、污染防治、监察执法、行政处罚、环境应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等信息。积极督促企业加强环境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公布率达到100%。环境监管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信息2条,重点排污超标企业名单4期,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6期,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情况信息12条,行政处罚信息11条,执法检查信息28条。畅通信访渠道,加强环境信访和投诉举报办理结果信息公开,办理信访投诉处理案件75件,充分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和监督权。
4.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以建设“大平台”、通融“大数据”、构建“大系统”为目标,扎实做好资源目录梳理、数据征集、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确认和资源数据挂载工作,并实现数据资源动态更新和资源共享调用。
5.持续优化审批绿色通道。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规范验收审批程序和流程,简化审批程序, 提高了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将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时限由法定的60个工作日压缩至9个工作日,压缩率为85%;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由法定的30个工作日压缩至9个工作日,压缩率为70%。申请材料9件缩减至1件,缩减率为88.9%。环境影响登记表为网上备案制,做到即时办理,24小时不打烊。2019年,自治区统筹推进第一批重大项目审批完成率为93.8%,排名全区前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1 | 增41 | 72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 | 增3 | 4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41 | 减30 | 11 |
行政强制 | 26 | 减4 | 22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05 | 702.1247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1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在政府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在建设公开平台、丰富公开内容和扩展公开范围等方面需加大工作力度。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进一步优化局网站内容建设、栏目和界面设置,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保障各类生态环境信息及时、准确、规范地进行传递。
(二)创新公开方式,丰富微信、微博公开内容,努力增加社会关注度,增强互动效应,促进公众参与。
(三)扩展信息公开范围,以公众普遍关注的环保热点问题为重点,继续加大生态环境质量、环保督察整改、污染防治攻坚等重点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高公开信息的全面性、时效性和规范性,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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