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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环境保护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九游会国际

发布日期: 2015-01-12 17:3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桂政办发〔2009〕180号)和《贺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贺政办发〔2009〕200号)要求,特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我单位围绕国家、自治区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贺州市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http://www.hzsepb.gov.cn)和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http://202--103--223--248----8080-c02220070f.zipv6.gxzf.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贺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贺州市新风街50号;邮编:542899;电话:0774-5129568;电子邮箱:gxhzshbj@163.com)。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2014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和门户网站信息管理工作,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根据领导分工及时调整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机关科室和局各直属机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推进、指导、协调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专人负责门户网站和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的信息发布和网络维护。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我局研究制订《贺州市环境保护局信息审查发布制度》、《贺州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信息安全应急预案》、《贺州市环境保护局网站运行管理制度》、《贺州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内容保障制度》等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2014年我局按照《条例》要求及时更新、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主动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程序等做出详细规定,并按时将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在门户网站和自治区政府信息统一平台上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2014年,我局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在维护本单位门户网站和自治区政府信息统一平台的基础上,完成了二层机构市环境监察支队和市环境监测站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的部署工作,规范、及时、准确、完整地录入并公开本部门政府信息。及时更新网站信息数据,提供表格下载、办事流程、申报材料、联系方法、办理期限等信息,方便群众和企业从网上获取资料。

二、我局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特别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

2014年,我局围绕国家、自治区和市委市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通过门户网站、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报刊媒体、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各种信息,尤其是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环境监测、环评审批核查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二)切实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201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178号)精神,高度重视环境保护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亲自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及时通过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布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监测、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我局遵循“发现及时、落实责任、处置迅速、控制得当”的原则,认真开展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据核查,2014年我局在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上未发现虚假、不完整信息。

(二)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我局学习贯彻落实《条例》精神,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进程。截至2014年12月31日,环保局在门户网站公布488条,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布78条。

(三)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局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内容涉及党中央、国务院及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文本;环境保护领域规划及重大决策;单位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办事制度、权利义务、办公地址、j9九游真人游戏第一品牌的联系方式、投诉电话等情况;各级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检查的项目、依据、内容、结果等情况;涉及向人民群众收费的法规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其服务内容、程序、时限、纪律等情况;行政审批事项、程序、时限和办理结果;政风行风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的相关制度及履行情况;本局和二层机构财政预算决算信息等。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

2014年我局在门户网站共公开政府信息488条,在自治区政府信息统一平台公开78条,内容涉及工作动态、人事任免、政策法规、环评审批、环境监测、财政预算决算等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

2014年,我局没有接到以书面形式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我局严格执行《贺州市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制度(试行)》(贺政办发〔2009〕200号),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工作。2014年我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现象。

(三)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设在局办公室,配有专人负责接收审核各科室和二层单位报来的政府信息,并及时放到门户网站和自治区政府信息统一平台,为公众查阅和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无收费现象。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有个别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网站维护等工作有待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一)加强领导、确保经费、理顺职能、配齐人员,确保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健康发展。

(二)搞好环保局门户网站和自治区政府信息统一平台的日常管理工作,真正发挥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作用。

(三)规范程序、加强管理,各相关部门努力配合,按照《条例》要求继续搞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及网站技术培训两手抓,让工作人员熟悉政府公开的各种工作事项,掌握现代网络技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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